两部委发布《轻型货车、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规范》 姜卫东代表建议被采纳
来源:商用汽车网    作者:商用汽车网    浏览:1976    2022-01-15 11:24:48


1月12日,工信部和公安部发布《轻型货车、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规范》,规范中明确保留总质量3.5吨至4.5吨轻型自卸汽车,这显示,全国人大代表姜卫东此前的建议被采纳。

在2021年3月的人代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、五征集团董事长姜卫东针对此前工信部、公安部拟订的《轻型车技术规范》(讨论稿),向大会提交了《关于保留总质量为3.5吨至4.5 吨轻型自卸汽车的建议》,根据规范要求,“具有自卸功能车的轻型货车(包括垃圾车、随车起重运输车等运输类产品)总质量应小于等于3500kg ”,这就意味着总质量为3.5吨至4.5吨的轻型自卸汽车将被取消。

建议认为,自卸功能是提高效率、降低动强度和增加社会效益的重要功能。轻型自卸汽车因特有的自卸功能和机动灵活性,使用场景非常广泛,被应用于农村农业生产资料、农副产品散装运输,建筑装饰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以及城乡生活垃圾运输,在替代人工装卸、降低劳动强度与车辆使用成本、提高效率等方面作用突出,增加了社会效益,也有效避免了人工装卸的安全隐患。建议工信部、公安部进行充分论证,在满足社会需求的情况下,规范轻型汽车的技术要求,保留总质量为3.5吨至4.5吨轻型自卸汽车品类。

姜卫东代表建议提交后,工信部和公安部高度重视,两部委紧密配合,深入行业调查了解,决定在《轻型车技术规范》中保留总质量3.5吨至4.5吨轻型自卸汽车。

作为轻型车生产企业,浙江飞碟汽车的掌门人,姜卫东表示,企业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产品开发和生产,从设计和制造端保证产品合规,同时,通过完善生产一致性管控体系、生产工艺保证及检测能力,确保产品符合生产一致性要求。

他建议,行业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切实承担产品安全质量、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,杜绝生产“大吨小标”车辆,合力推动我国轻型车行业高质量发展。